凱崴電子:澄清媒體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6/09/22
2.公司名稱:凱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無。
5.傳播媒體名稱:先探投資週刊
6.報導內容:
報導本公司大陸廠搬遷補償費每股頁獻二.五元、土地開發價值超過三個股本。
7.發生緣由:
以上有關本公司大陸廠搬遷補償費每股頁獻及土地開發價值之報導說明如下:
本公司內部人士並未對外界提供相關預測性財務資訊,且亦未對外公開揭露
任何財務預測資訊。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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