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鹽:媒體報導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9/21
2.公司名稱:臺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新聞網.中時電子報
6.報導內容:台鹽放射線物質超標 高金素梅批「輻射鹽」
7.發生緣由:針對高金素梅委員提出「台鹽減鈉鹽、超鮮鹽、美味鹽」氯化鉀幅射量
超標危害健康之疑慮,茲因輻射劑量屬相當專業範疇,9月11日在媒體報導後,原
能會已在第一時間說明臺鹽鹽品不會有輻射安全的顧慮,更於今(21)日上午發佈的
新聞稿中表示(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
20170921/1208042),就輻射安全的觀點,食用健康減鈉鹽並無明顯的輻射影響,
請國人放心。
據歐盟食品安全局EFSA文獻指出,自然界中的鉀本來就有約萬分之一是鉀40。鉀為
人體必須營養素,若攝取過多的鉀,身體會自然排出體外。WHO世界衛生組織、英國
衛生部針對鉀攝取建議中提到,基於健康因素,建議成人每日適當攝取約3.5克的鉀
,美國國家醫學院則建議鉀攝取4.7克,以維持健康。
本公司將主動把氯化鉀原料送往台南市、苗栗縣衛生局、衛福部、原能會作檢
測,後續若主管機關有進一步指示,本公司將配合辦理。將即時依規定公告於公開
資訊觀測站,供投資人查詢參閱,特此澄清。
8.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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