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6/09/182.公司名稱:中華精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說明本公司106年度現金增資競價拍賣後之確定承銷價格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係採全數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最低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267.33元,實際發行價格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惟本次競價拍賣得標總數量未達對外競價拍賣數量,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本次承銷商自行認購部分及競價拍賣賸餘部分之承銷價格,係以最低承銷價格每股1,267.33元為之。二、員工認購股數:300,000股三、公開銷售股數:1,700,000股四、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及本公司106年6月8日股東常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辦理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關於原股東儘先分認規定之限制。五、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另依金管證發字第1040042207號函,員工認購或如有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其認股價格亦為每股1,267.33元。六、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七、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新建營運總部及充實營運資金。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8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33415號函核准生效在案。九、本公司於106/8/1依董事會決議公告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並於106/9/7依規定公告競價拍賣暫定承銷價格,本次公告為現金增資競價拍賣後之確定承銷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