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隆: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6/09/04
2.公司名稱:光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4版
6.報導內容:
(1)…法人預估,光隆今年全年營收為89.4億元、年增4%,但因災損理賠遞延,全年
僅微幅獲利0.2億元、每股純益約0.19元,若去除因災損產生的虧損、處分部位等
因素,全年每股純益約4.12元。
(2)…成衣部門今年稅前盈餘可望年增逾四成,今年全年度營運有機會損益兩平。
7.發生緣由: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
(1)公司並未對外發表正式財務預測,本公司特此澄清媒體報導。
(2)本公司重大之情事,一向依法以重大訊息方式予以發布,敬請投資人審慎判
斷,以確保自身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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