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2020年底前全面實現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8-25 11:44
據人社部網站消息,近日,人社部、財政部聯合印發了《關于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的指導意見》。《意見》要求,在2020年底前全面實現省級統籌。市(地)一級在基金征繳中仍負有主體責任,省級建立調劑金後,各市(地)不再建立儲備金和調劑金,原各市(地)自行籌集并建立的儲備金、調劑金納入本地基金結餘。
《意見》強調,要以更好保障工傷職工合法權益為出發點,以促進工傷保險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為落腳點,逐步建立規範、高效的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管理體系。要堅持制度統一,分級管理,提高工傷保險服務水平;堅持職責明晰,強化考核,确保省級統籌有效運行;堅持統調結合,缺口分擔,建立基金管理良性機制;堅持目?明确,分步實施,推進工傷保險健康發展。
《意見》明确,要在省(區、市)?做到參保範圍和參保對象、費率政策和繳費?準、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辦法、待遇支付?準、經辦流程和信息系統等五個方面統一的基礎上,有條件的地方實行基金統收統支管理,其他地方也可以在省級建立調劑金,由市(地)按照一定的規則和比例上解到省級社保基金財政專戶集中管理,用于調劑解決各市(地)工傷保險基金支出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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