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6/08/212.公司名稱:新東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70.11%5.發生緣由:(1)業主名稱:新星興業股份有限公司(2)工程名稱:新星興業仁愛大樓新建工程(3)工程承攬金額:新台幣31,777萬元整(含稅)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近期將與業主簽立工程承攬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