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控: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8/24
2.公司名稱:永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財訊雙週刊 第536期
6.報導內容:「從二0一一年開始就指使永豐金、OOO、OO編列不實財報,今年以來
三家公司財報已多次更補正」及「永豐金的財報更是大幅更動,一六年財報更補
正說明就增加了六頁」。
7.發生緣由: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
本公司發佈重大訊息說明,嚴正澄清並無媒體報導所稱上述情事。
對於任何不實之媒體報導,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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