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06/08/24
2.公司名稱:致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說明有關106/08/24經濟日報之報導,台新金控子公司台新證券下周一將
正式與大眾證券合併,台新金財務長暨台新證券董事長林維俊昨(23)日表示,大眾
證不是唯一的案子,台新證會持續併購腳步,目前也看其他案子。市場點名宏遠證、
大展證、大慶證、致和證可能是下一位新娘....。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上述內容屬媒體推測,予以澄清。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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