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庭機械:澄清工商時報B4版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8-23 10:00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8/23
2.公司名稱: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4版
6.報導內容:今年營收可望超越去年,出售大陸廠收益Q4入帳,EPS將逾2.95元等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由於本公司依規定免公告財務預測,媒體報導有關本公司
營收等預估之相關資訊,係屬媒體自行臆測,請依本公司對外公告之實際數據
為準,特此澄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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