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KY:更正本公司103年第二季至106年第一季共12季底之資金貸與明細表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6/08/21
2.公司名稱:中國通訊多媒體集團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103年第二季至106年第一季共12季底資金貸與明細表之對個
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原公告為董事會通過之授權額度,應更正為按貸
出公司資金貸與他人處理辦法所定限額。
6.因應措施:更正本公司103年第二季至106年第一季共12季底之資金貸與
明細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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