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26款1.事實發生日:106/08/192.發生緣由:本公司高楠廠無氧銅設備一次側高壓線路及壓力爐、保持爐體溫度異常。3.處理過程:經公司內部主管檢討及評估潛在風險,決議提前停爐,進行維修更換約45日,待機台完成再行復工。4.預計可能損失:待估算中。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待估算中。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停爐期間將採銅板委外加工或調購其他公司生產銅材因應。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