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6/08/172.公司名稱:磐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6年度第二季帳上對關聯企業有10,000仟元應收票據以及59,368.15仟元的其他應收款,但因本公司對關係人之部份應收帳款超過正常授信期間轉列其他應收帳款,因此才與查核數不符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