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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貓王傳奇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8-17 07:58

堪稱二十世紀流行音樂傳奇的「貓王」:Elvis Presley,今年逝世 40 週年。就算年輕的一代,對於貓王沒什麼印象,但應該也都聽過他的名字,因為他們的爸爸媽媽,多半都是貓王的歌迷。

Elvis Presley1935 年 1 月 8 號,在美國密西西比州出生。他從小對於演藝事業,就興趣濃厚;不過由於家境不佳的緣故,他並沒有受過正規的音樂訓練。他幾乎所有的音樂知識,都是從收音機聽來的。美國在四○、五○年代,還是爵士樂流行的時候。那個時期,有不少白人,嘗試要走入原本以黑人樂手為大宗的爵士樂領域;不過在歌唱方面,主要還是以黑人歌手為主。1953 年,Elvis Presley 到當時的「太陽唱片公司」,錄了兩首歌,給他媽媽當生日禮物。那個時候,有人問他,他的歌路是什麼類型,Presley 很帥氣地回答說:他的歌沒有任何類型,他唱的歌「是自己的類型」。1954 年,Presley 又到太陽唱片公司去錄歌,這時被太陽唱片的老闆給聽到了,說來正巧,他那時正希望找一個能唱爵士歌曲的白人歌手,而他剛好也很欣賞 Presley 渾厚卻又動感的歌聲,因此,他就邀請 Presley 長期錄歌。

前面說到,Presley 曾經說過,他的歌沒有任何類型,他唱的歌「就是他自己的類型」。太陽唱片原本是要找他,來試著以白人歌手演唱爵士樂歌曲,但他卻把爵士樂歌曲改得更為動感。不僅如此,他唱的歌曲,也並不只限於爵士樂,只要大眾愛聽什麼,他就跟著唱什麼。所以後來,他的歌反而融合了爵士樂、鄉村歌曲與搖滾樂等曲風,也讓他的歌,快慢皆宜。如此一來,則大大擴張了他的音樂市場版圖。Presley 的另一個特色,就是在現場演唱時,會瘋狂地扭臀,並且雙腳會不斷地抖動。這種出格的舞台動作,在民風保守的當時,被視為驚世駭俗;然而,也正是因為 Presley 不顧一切的舞台作風,也讓他大大走紅,不但唱片狂銷,電視節目邀約也沒斷過。電視台為了衝收視率,不得不找 Presley;但是,每找他上一次節目,電視台也會收到大量投訴。因此,使得電視台在找他唱歌的時候,只能把鏡頭對準他的上半身。

一般西方國家都直接叫他「Elvis Presley」,不過在華人社會,多半都叫他「貓王」,如果把他的名字直接翻成「艾維斯.普里斯萊」,反而沒什麼人知道。而「貓王」這個渾號,是怎麼來的呢?說法很多,其中最多人傳說的一種是:其實「貓」跟「王」兩個字,原本是分開的。稱 Presley 為「貓」,有一說是來自他當初的一張專輯,叫「The Hillbilly Cat」,直接翻成中文,是「鄉下小貓」,這張專輯大受歡迎,也成為歌迷對他的暱稱;另外一種說法,則是說 Presley 在唱歌的時候,猛搖臀部,就跟一隻發情的公貓一樣。至於「王」這個稱號的由來,則是他另一個渾名「King of the Western Pop」,也就是「西部流行音樂之王」,兩個名字一合起來,在華人世界,就以「貓王」來稱呼他;至於他的本名「Elvis Presley」,則沒什麼人知道了。

而任何人事物,都難逃盛極而衰的定理。貓王在邁入 1960 年後,為了要保住他的搖滾樂之王地位,壓力太大,因此靠著酗酒、嗑藥、暴食等等極不健康的方式來紓壓;再加上長江後浪推前浪,從英國紅到美國的披頭四,也逐漸轉移了大眾的目光。1970 年代,貓王的年紀,還不到四十歲,不過有醫師已經診斷他的健康,「比八十歲的老人還糟糕」。1977 年 6 月,貓王在開他這一生最後一次演唱會的時候,連他的招牌歌「Love Me Tender」的歌詞,都已經記不住了。終於,在 1977 年 8 月 16 號,貓王在自家豪宅浴室昏倒,雖然緊急送醫,仍然不治,享年 42 歲。

很多事物也一直等到失去,才令人懷念。到現在還有人傳說,貓王不是死了,只是頂不住壓力,不想再唱歌,不願相信他已經過世了。也有不少單位,一直到現在,還是會舉辦貓王模仿大賽,並且也還是會有人,努力唯妙唯肖地模仿著貓王。雖然貓王最後的消殞,令人遺憾,但他也堪稱是現代流行音樂一個不朽的里程碑,一個令人驚訝的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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