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穎:8月15日大停電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6/08/15
2.公司名稱:瑞穎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8月15日台電大停電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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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6/08/15
2.公司名稱:瑞穎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8月15日台電大停電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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