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興鍛壓: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6/08/14
2.公司名稱:江興鍛壓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4版
6.報導內容:江興鍛Q2及上半年成績均創同期新高........法人預期,江興鍛今年
營收及獲利可望改寫史上新高,全年EPS挑戰4元以上。
7.發生緣由:澄清本公司營收及獲利狀況係屬法人臆測,本公司並未公告財務預測或對
外發佈營收、獲利等相關訊息。本公司之財務業務資訊,應以實際公告為準。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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