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晶科技:公告本公司106年第一次私募普通股定價及相關事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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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8/10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向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1項之特定對象與關係人,
募集之預定應募對象名稱、與公司之關係如下表列:
應募對象名稱 與公司之關係
張智強 無
博宇實業有限公司 無
金際遠 董事長
賴恬忻 財務主管
4.私募股數或張數:本公司擬訂定106年8月10日為106年第一次私募之定價基準日,
本次預計發行股數為3,425,000股。
5.得私募額度:於普通股二仟萬股(含)內之額度,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四次
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不低於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平均每股股價之八成定
之:(a)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
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上述定價原則,擬以106年8月10日為本次私募之定價日,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
日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分別為無成交價、無成交價及3.5元,擇前5營業
日之收盤均價3.5元為基準,另以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
為3.82元為基準,取二基準價格較高者訂定參考價格為3.82元。本次私募發行新股
訂定依據應屬合理,預計募集金額為新台幣10,960,000元。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償還負債充實營運資金,以降低對融資之依賴性,及因應未來業務成長之需求與降低
公司之財務經營風險。各分次預計達成之效益亦均為強化公司競爭力、提升營運效能
及達到節省利息之效益,對股東權益亦將有正面助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本公司為維持穩健財務結構及充實營運資金之資金需求,若透過公開募集發行有價
證券方式籌資,恐不易順利於短期內取得所需資金,故擬透過私募方式向特定人籌
募款項。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6/8/10
11.參考價格:3.82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3.2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惟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私募普通股於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起三年內,
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不得賣出。本公司將於交付日起滿三
年後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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