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境: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8/10
2.減資緣由:因本公司106年第二季員工離職而未達限制權利新股既得條件,依據本公司
「10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經董事會核定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
股並辦理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320,000元
4.消除股份:32,000股
5.減資比率:0.094%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341,091,4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
行普通股):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
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為民國106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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