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益投控: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十三次買回庫藏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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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35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8/04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481,774,49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6/08/07~106/10/06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5.00~25.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51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第七次買回1,075仟股、第八次買回1,000仟股、第九次買回1,500仟股、第十次買回1,000仟
股、第十一次買回1,000仟股、第十二次買回1,200仟股皆已辦理註銷完成。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第七次預定買回2,000,000股,實際買回1,075,000股,為兼顧市場機制不影響股價、並維護
股東權益,公司視股價變化及考量資金效益,故本次庫藏股未能執行完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依本公司106年8月4日董事會決議:
案 由: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買回本公司股份,提請 核議。
說 明:本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
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買回本公司股份,其相關事項如下:
(一)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二)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三)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依法令規定,買回股份
總金額上限為481,774,490元。
(四)預定買回之期間:106年8月7日至106年
10月6日止。
(五)預定買回之數量:1,000,000股。
(六)買回之區間價格:15元至25元,當公司股價低
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
司股份。
(七)買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八)已持有股份數量:0股。
(九)委請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提供
評估意見。
(十)董事會出具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
本維持之聲明書,如附件。
決議: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意見,一致無異議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點五一 ,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
占本公司流動資產百分之一點八九,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
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摘錄自董事會聲明書)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勤益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
值、每股盈餘及股東權益報酬率等,尚無產生重大不利之影響。(摘錄自承銷商評估意見書)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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