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發科: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7-31 17:40
第二條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06/07/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謝清江;副董事長暨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擔任擎發通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長
擔任Nephos Pte. Ltd之董事
擔任Nephos Inc.之董事
擔任擎發通訊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謝清江;副董事長暨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擔任擎發通訊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北京市朝陽區酒仙橋路6號院1號樓B區5樓01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軟硬件開發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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