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隆:說明本公司越南子公司廠房火災事件後續情形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26款
1.事實發生日:106/07/26
2.發生緣由:本公司越南湄公廠發生火災事件後續情形。
3.處理過程:已於106/6/30接獲當地公安出具之鑑識報告,依報告陳述之起火
原因,判定為電線走火引起。
4.預計可能損失:已於106年第一季認列災害損失新台幣7.11億。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截至106/7/26止,已收到保險公司給付之首批理
賠款,計美金200萬元。後續理賠款,保險公司正接續審理中,將採分批給
付方式。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1).家紡產線已於106/4月底在第二廠區完成重建並已投產。
2).受災廠區已完成拆除整理作業,羽絨原料廠房重建已於106/7/17開始動工。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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