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新德:公告本公司決議延長一○六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特定人繳款期間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7/25
2.發生緣由:因考量策略性股東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作業時程需要,擬向主管機關申請延
長106年第1次現金增資繳款期間。
3.因應措施:本公司於106年7月25日向證期局提出申請延長106年現金增資洽特定人繳
款期間。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06年第1次現金增資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60020572號函示
辦理。
(2)因考量策略性股東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作業時程需要,擬將原股東、員工認購不足股款
洽特定人之繳款期間延長至106年10月20日、變更現金增資基準日為106年10月23日,
除延長特定人之繳款期間及現金增資基準日外,原公告之現金增資發行條件、資金用途
及認購價格均維持不變。
(3)對已繳款之股東相關補償方案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後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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