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麒:補正本公司105年度年報部份資料。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0款
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06/07/12
2.函請補正期限:106/07/17
3.補正內容:
(1)更新附表一之二揭露董事及監察人之酬金之格式(年報17及19頁)。
(2)更新附表二之二揭露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
原因之格式(年報23至25頁)。
(3)新增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101年度資訊之簡明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年報第76至
79頁)。
(4)新增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101年度資訊之財務分析資料(年報第84至85頁)。
4.因應措施:重新上傳補正後之105年度年報(股東會後修訂本)。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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