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企銀: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5年度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之除權息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7-12 16:40
第二條第14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6/07/12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分派現金股利0.102元及股票股利0.3元,計
分派現金股利新臺幣(以下同)6億882萬7,278元及股票股利轉增資發行
新股17億9,066萬8,470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6/08/01
5.最後過戶日:106/08/02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8/03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8/07
8.除權(息)基準日:106/08/07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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