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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餘投資GC交換債案 要求三寶建設提前至8/15前還款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7-07-03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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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餘投資GC交換債案,要求三寶建設提前至8/15前還款。(鉅亨網資料照)

永豐餘 (1907-TW) 投資三寶建設旗下 Giant Crystal 可交換債於 6 月 20 日到期無法償還本息案,永豐餘臨時董事會決議,要求三寶建設提前於 8 月 15 日清償總額 1229.6 萬美元欠款,並加計自今年 6 月 20 日至償還日依年利率 10% 計算的利息。經計算,一旦順利還款,永豐餘此投資收益將超過 44%。

至於元太科技 (8069-TW) 展延條件與方案是否與永豐餘相同?永豐餘表示,當初三寶建設雖以同樣方案向兩家公司提出展延,但是兩家公司是各別核實協商,因此元太科技所同意的展延方案要看該公司今日董事會而定,永豐餘並不知悉。

永豐餘子公司 YFY Global Investment BVI Corp. 於 2012 年以 850 萬美元(約新台幣 2.59 億元)認購 Giant Crystal Universal Development Inc. 所發行的五年期交換債,於今年 6 月 20 日到期,但因三寶建設無力償還本息,因此提出展延 3 個月要求。

對於三寶建設所提展延方案,永豐餘董事會決議,將還款期限提前至 8 月 15 日,並且加計年利率 10% 的利息,從到期日 (6 月 20 日) 起至三寶建設實際清償日按日計息。

至於三寶建設先前增提的土地擔保品,並同意設定第一順位共同抵押權予永豐餘投控及交換債其他持有人,永豐餘表示,該土地位於台灣,並且已開始進行相關抵押設定程序,抵押設定所需文件的用印手續,目前已在進行。

而原本三寶建設提出「債務人於永豐餘簽署相關還款協議當日即先行支付新台幣 500 萬元作為部分清償」,永豐餘表示,經過該公司實際核實,增提土地一筆設定第一順位共同抵押權價值已遠超過 500 萬元,改為提前展延清償日期更實際。

此外,三寶唯有處分上海 1788 大樓才有資金可以償還,且 1788 大樓處分目前也已在最後交割階段,但 1788 大樓的產權除了三寶負責人李俊傑以外,背後出資人為一港商香港捷佳集團有限公司,即使大樓處分順利,所處分資金是否能任由三寶建設動支還債?

對此,永豐餘表示,經過該公司實地核實與了解,1788 大樓出資人確實為一港商,而該港商也是三寶建設所設的境外公司,因此一旦處分交割順利,還款應該無虞。

永豐餘當年以 850 萬美元投資此交換債,經估算,到今年 6 月 20 日到期時總額 已達 1229.6 萬美元,一旦三寶建設順利還款,就算未加計遲繳的 10% 按日計息的利息,永豐餘此投資收益都已超過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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