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人壽:本公司配合臺北地檢署調查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06/06/29
2.公司名稱: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臺北地檢署於6月29日早上8點30分左右至本公司調查。
(2)本公司之營運及財務一切正常,不受影響。
6.因應措施:本公司全力配合調查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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