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鈦科:公告本公司106年度股東會解除新選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22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曲清蕃--奇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轉投資事業:
(1).Chitec Technology(Samoa) LTD. 董事
(2).Chitec TechnologyCo., LTD.(Delaware) 董事
(3).奇優米(上海)化學科技有限公司之董事。
吳子偉--新和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高雄廠廠長。
吳子偉--新昌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李一平--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方偉廉--振維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方偉廉--廣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已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本公司曲清蕃董事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奇優米(上海)化學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徐匯區吳中路8?1幢15樓1516-1518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化學品銷售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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