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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106年6月15日業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提撥新台幣98,037,660元分派現金股利。 二、經本公司106年6月15日董事會決議依目前已發行股份總數為32,679,220股,實際參與本次股東股利分配之股份為32,679,220股,每股擬配發現金股利3.0元。訂定106年7月9日為現金股息除息基準日,並於106年7月21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抬頭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之。現金股利分派採「元以下無條件捨去」計算方式,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三、嗣後如因本公司買回庫藏股或庫藏股轉讓予員工,致影響本公司流通在外股份總數時,將授權董事長依本次股東會決議之分配現金股利總額,按配息基準日本公司實際流通在外股份之數量,調整分配比率。 四、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6年7月5日至106年7月9日依法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6年7月4日下午四點三十分前,親洽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 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富邦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地址:台北市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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