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技廠東洋(4105-TW)控告前董座林榮錦背信案,台北地院今(26)日下午繼續開庭審理,儘管辯方律師針對合約做出許多說明解釋,但是法官仍要求被告需針對當時簽訂的合約未送董事會,及歐德甯(DenisOpitz)位居林榮錦旗下公司要職做出說明。東洋在2015年1月對林榮錦涉嫌背信向台北地檢署提出告發,同年6月,台北地檢署涉及證交法重大背信犯罪起訴。歐德甯(DenisOpitz)為前東洋位於歐洲的首席業務代表。由於案件涉及與外國公司的三方契約,因此法官、原告及被告也同意針對契約內容進行說明,因此也特別規劃幾次庭期讓三方(包括InophaAG代理人),進行說明。其中包括InophaAG是否應該支付東洋權利金或哩程金等也是法官想要釐清的關鍵。東洋指出,林榮錦刻意隱瞞董事會,一手遮天把公司重要產品違法授權給InophaAG。以Caelyx學名藥品之權利為例,東洋專屬授權予InophaAG,卻只約定InophaAG僅需支付轉撥價格5%權利金,不僅未取得先期費用,連哩程金亦付之闕如。再者,Inopha也從未依約支付東洋約定之款項,所有東洋與Inopha之間的金錢往來不清不楚。東洋指出,2011年時國際大廠FreseniusKabiGMBH已計畫參股東洋,卻因前董座私下和其簽訂藥品單獨授權,而使公司失去一次建構國際策略聯盟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