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太要求GC最遲9/20償還本息3.75億 股價盤中翻紅
鉅亨網記者楊伶雯 台北 2017-06-21 11:53
元太 (8069-TW) 今 (21) 日舉行重大訊息說明會,說明 Giant Crystal 可交換債到期處置事宜,經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及相關團隊全力協助子公司與對方協商還款計畫,7 月 3 日前完成簽署附帶必要條件還款協議書,且最遲在 9 月 20 日要償還本息 1229 萬美元 (約新台幣 3.75 億元);元太股價早盤開平震盪後拉上紅盤,本周來的跌勢止穩。
元太指出,子公司 PVI Global、 Dream Universe、 Tech Smart 在 2011 年 6 月向 Giant Crystal Universal Development Inc.(Giant Crystal) 購買其所發行交換債共計 850 萬美元元,去年 6 月延展合約在今年 6 月 20 日到期;子公司已在今年 6 月 15 日及 6 月 19 日兩次各發出公函給 Giant Crystal 及其連保人三寶建設及負責人李俊傑,主要訴求為不行使交換權,請 Giant Crystal 依約在到期日就償付交換債本息,並請連保人督促其如期履約。
元太說,GC 因上海靜安 1788 大樓買方交割遲延,造成交換債到期仍未還款,3 家子公司截止目前尚未收到 Giant Crystal 償付交換債本息。
元太表示,本案本金 850 萬美元,加計應收利息 379 萬美元,合計 1229 萬美元 (約新台幣 3.75 億元),占元太今第 1 季資產總額 335 億元 1.1%,佔淨值 266 億元 1.4%,不致造成經營風險,對財務影響不會有重大影響。
元太強調,經營團隊將會盡全力與對方進行還款協商,確保元太及股東的最大利益。
元太指出,已在昨 (20) 日下午召集臨時董事會決議 Giant Crystal 交換債到期處置方案,授權董事長及相關團隊全力協助子公司與對方協商還款計畫,並簽訂附帶必要條件還款協議書。
協議書要點包括,明文在還款協議書中規定,應於今年 7 月 3 日前完成核實 1788 大樓轉讓合約、交割狀況及買方履約情形。
如果 7 月 3 日前 GC 拒絕核實要求、核實不通過或有其他第三方對 GC、三寶建設及 / 或李俊傑等發出違約通知,授權董事長決定是否立即進行必要的債權保全措施。
元太指出,GC 最遲應在 7 月 3 日前簽署完成前述附帶必要條件的還款協議書;如未簽署完成,則授權董事長決定是否立即進行必要之債權保全措施;相關款項至遲在今年 9 月 20 日償還;到期日至還款期間利息以依年利率 10% 計息;在簽訂還款協議書當日支付 500 萬元做部份清償。
另外,除原有已提供的抵押品 (設定予本公司金額 4 億元) 外,增提土地乙筆設定第一順位共同抵押權予本公司與其他交換債持有人。在本交換債全數還款前,若三寶建設公司遭台灣地區其他債權人主張債務違約情事時,即可宣告本交換債提前到期,並依法行使各項追索權利。
元太股價今日早盤以平盤 28.05 元開出,短暫下跌至 27.9 元後翻紅,一度拉升至 28.85 元,盤中漲幅 1.24%,終止近 3 個交易日的跌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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