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客委會經營廣播電臺 已經違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行政院昨天通過客家基本法修正案,未來將依法設立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客家電視臺和即將成立的講客廣播電臺將納入,引發各界對政府經營媒體的疑慮,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16 號)加以批評,並認為應該修改公共電視法,整合,整合公共媒體資源。(戎華儀報導)
儘管客委會主委李永得表示,講客廣播電臺由客委會申辦和經營,是暫時作法,未來成立財團法人基金後就會將電臺移交。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王育敏指出,廣播電視法第 5 之 1 條規定,黨政軍連轉投資媒體都不可以,這項法條是在第五條的規定立法後新增,顯示黨政軍退出媒體才是大家應該追求的價值。
立委柯志恩抨擊,客委會現在的作法已經違法:『李永得主委特別提到,這是短暫的,等到這樣的整個財團法人基金會成立之後,他們會轉移,但是違法就是違法,你現在把所有的人事、你現在把所有的事情搞定之後,然後再把這一切,全部放在你認為合法的單位,那你這樣說得通嗎?』
柯志恩指出,國民黨讚成推廣客家文化,但客委會直接經營廣播電臺、成為為自己的利益分配資源的機關並不恰當,若擔心客家電視和廣播電臺在公廣集團之下被邊緣化,可修改公共電視法,規定固定比例的預算給少數族群加以保障。
(圖:戎華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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