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泰:晉泰科技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第八屆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6-15 17:40
第二條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姓名 職稱
林澤鈿 董事長兼總經理
黃文宏 整合服務事業群及專業服務事業群總經理
秦國強 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依公司法第209條第一項相關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
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於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公司106年6月15日股東常會,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姓名 職稱
林澤鈿 董事長兼總經理
黃文宏 整合服務事業群及專業服務事業群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事姓名 公司名稱 職務
林澤鈿 晉泰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長兼總經理
黃文宏 晉泰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淮海東路99號18樓H座。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大陸系統集成及軟件業、買賣與晉泰有關的產品。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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