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冠-KY: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2017年除息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4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6/06/13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4.除權(息)交易日:106/07/13
5.最後過戶日:106/07/14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7/15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7/19
8.除權(息)基準日:106/07/19
9.其他應敘明事項:為配合本公司配息作業、本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
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九條及本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
辦法第九條規定,訂定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自2017年6月26日起至2017年7月19日止
。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之始日(2017年6月26日)之
前一營業日前(即2017年6月22日)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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