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僑化工:本公司股東會通過分割案辦理向債權人通知及公告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5/31
2.公司名稱:南僑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企業併購法第35條辦理
6.因應措施:向債權人分別通知及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業經民國106年5月3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將本公司油脂事業(含冷凍麵
糰)之相關營業(含資產、負債及營業)分割移轉予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
「南僑油脂股份有限公司」,分割基準日暫定為民國106年8月1日。
(2)本公司業經民國106年5月31日股東會決議通過將本公司除油脂事業外之其餘事
業(含急凍熟麵事業、常溫米飯事業、家品事業、餐飲事業及國際貿易事業)之相
關營業(含資產、負債及營業)分割移轉予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華強實
業股份有限公司」,分割基準日暫定為民國106年8月1日。
(3)本公司各債權人對本次分割如有異議,請自本公告日起至民國106年7月5日止
之期限內,檢附相關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親交或郵寄(郵寄以郵戳為憑)向
本公司提出,逾期未表示即視為無異議。
郵寄地址:台北市延平北路四段100號
南僑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收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