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新: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5/27
2.公司名稱: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B5版
6.報導內容:有關全年資本支出10億元 加強智能化、自動化硬體投資之相關報導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今年度資本支出係例行性用於設備汰舊換新及提高生產力為
主,如後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依規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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