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榮成: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與第一商業銀行及其邀請之共同主辦銀行聯貸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04/11/13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第一商業銀行及其邀請之共同主辦銀行。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首次動用日起算至屆滿5年之日止。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五年期中期放款,額度新臺幣參拾伍億元整。

惟主辦銀行可視募集情形經與本公司協商同意後,

在總額度20%範圍內增減之。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合約授信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償還既有負債及充實營運週轉金。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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