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盜領案不斷 損失5000萬元才須揭露年報門檻擬調整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7-05-25 16:12
日前爆出彰化銀行遭盜領近千萬元客戶存款,但是根據現行規定,銀行發生重大偶發事件超過 5000 萬元才需於年報中揭露,立院財委會今 (25) 日通過立委江永昌提案,由於近年盜領案頻傳,要求金管會儘速調整年報揭露門檻,以有利於掌握銀行內稽內控,對此,金管會也允諾將立即研議相關規定。
立委江永昌表示,彰銀台北分行一位行員利用職務之便,在 2003 年間,陸續盜走客戶的存款近千萬元,客戶到了 2014 年底發現存款被盜領一空,檢方已依違反銀行法之銀行職員背信等罪起訴。但是,翻閱彰銀的年報紀錄,並沒有揭露這起重大舞弊缺失案件。
江永昌進一步表示,據現行規定,銀行發生重大偶發事件超過 5000 萬元才需於年報中揭露,但像彰銀員工盜領案,金額未超過 5000 萬元不需於年報揭露,卻明顯屬於內部人員的重大舞弊事件,其實已有違年報編制不得有虛偽或隱匿情事原則,提議金管會下修門檻,金管會也允諾將立即研議針對這 5000 萬門檻進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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