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達國際:更正106年第1季暨106年1月至4月資金貸與他人申報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5/24
2.公司名稱: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05/01/26董事會通過資金貸與間接持有股權100%之子公司,
睿志達光電(成都)有限公司,貸與期間為105/01/26-106/01/25,
此額度並無實際動支,於106年1月底即到期失效,惟每月申報數之
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仍應為161,250仟元 (106/01/01-106/01/25);
106年第1季資金貸與他人期末餘額應為0元。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
(1)106年1月到4月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明細表資訊。
(2)106年第1季XBRL檔資金貸與他人。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106年1月到4月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明細表,無資金貸與他人。
(2)106年第1季XBRL檔資金貸與他人期末餘額161,250仟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106年1月到4月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明細表,
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應為161,250仟元。
(2)106年第1季XBRL檔資金貸與他人期末餘額應為0元。
9.因應措施:更正申報。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