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案二審宣判〉台新金爭席次 籲財政部不該徵委託書 開政策倒車與違反憲法精神
鉅亨網記者蔡宗憲 台北 2017-05-17 19:18
彰銀經營權案,高院今 (17) 日判決結果出爐,台新金 (2887-TW) 今日傍晚召開記者會,針對財政部 6/16 彰銀董事改選仍力拚取得過半席次,台新金強調,民間機構沒有能力與意願與政府機關對抗 ,同時財政部若徵求委託書,等於政府與民營機構爭取民營機構經營權,此舉是開政策倒車,也違反憲法精神。
台新金表示,對於 6/16 彰銀董事改選,台新金會盡所能在合法範圍內爭取市場認同,台新金沒有能力也沒有意願與政府對抗,因此會盡量努力。
台新金強調,呼籲財政部不可徵求委託書,因為委託書設立目的,是要讓上市公司達到開會門檻,政府不該與民間投資人爭取民營機構的經營權,彰銀是民營金融機構,沒有政策目的,若政府用爭奪委託書方式取得董事,違反憲法保障人民財產的精神。
台新金重申,若此觀念成立,政府就可以此方式,將民營企業變成公營企業,這是非常嚴重的政策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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