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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股

〈彰銀案二審宣判〉高院判決結果 財政部6月底前上訴 不影響6/16股東會進行

鉅亨網記者蔡宗憲 台北 2017-05-17 18:42

彰銀經營權案,高院今 (17) 日判財政部與台新金 (2887-TW) 各有輸贏,對於高院判決,財政部應支持台新金指派代表人,當選彰銀過半董事席次,財政部次長蘇建榮下午為此舉行記者會,強調財政部對此深表遺憾,必定繼續上訴,並將全力以赴,在彰銀 6 月 16 日股東會改選中,努力取得席次。

蘇建榮指出,財政部針對高等法院判決,有幾點聲明,包含財政部與台新金並無契約關係存在、立法院決議公股不得支持民股、彰銀結構今非昔比,顯無台新金取得過半董事席次的空間、台新金要求董事席次未符比例原則,明顯違反社會公益與社會期待、表決權拘束契約違反股東公平原則、台新金已 4 次強行合併彰銀。

蘇建榮強調,財政部將依法上訴,最慢 6 月底前完成,並重申此次判決結果,不影響今年彰銀董事改選作業。

他說,此次法院判決結果,費用是由財政部與台新金各分擔一半,此舉也表示法院認為判決結果一勝一敗,並非外界或台新金片面宣稱的大獲全勝,財政部呼籲小股東,共同支持財政部,維護全民利益。

蘇建榮指出,彰銀將在 6 月 16 日股東會中,舉行第 25 屆董事改選,為維護全民權益,泛公股依法提出董事推薦名單,並經過彰銀董事會審查通過,包含 5 位董事、3 位獨立董事。

他說,有鑑於公股是全民資產,因此政府必須善盡善良管理人職責,且彰銀團隊改組後,經營成果有目共睹,因此財政部懇切呼籲,支持財政部立場的彰銀股東,以行動支持財政部與泛公股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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