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寶電子: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5-17 17:02
第二條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06/05/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黃玉輝、潘宏盛、羅國倫、游千慧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以無損及本公司之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經堙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206條之規定,除董事黃玉輝不得參與表決外,其餘出席董事一致
同意通過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黃玉輝先生擔任
新麗(上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及昆山沛丰網絡有限公司之董事、
金寶電子(中國)有限公司之副總經理、潘宏盛先生擔任
昆山沛丰網絡有限公司之董事及凱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昆山沛丰網絡有限公司之總經理、羅國倫先生擔任
凱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游千慧女士擔任
新麗(上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之監察人之競業禁止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資深副總經理黃玉輝、資深副總經理潘宏盛、
財務會計主管游千慧。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新麗(上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黃玉輝、監察人-游千慧
(2)昆山沛丰網絡有限公司:董事-黃玉輝、潘宏盛
總經理-潘宏勝
(3)金寶電子(中國)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黃玉輝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新麗(上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華中路180號3幢一層140室
(2)昆山沛丰網絡有限公司:
江蘇省昆山市巴城鎮祖沖之中路889號
(3)金寶電子(中國)有限公司:廣東省東莞市長安鎮沙頭村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新麗(上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網絡科技技術開發
(2)昆山沛丰網絡有限公司:設計、生產寬頻網絡產品及銷售
(3)金寶電子(中國)有限公司:加工製造及銷售其他公司產品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1)新麗(上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係本公司之子公司
(2)昆山沛丰網絡有限公司:係本公司重要子公司之子公司
(3)金寶電子(中國)有限公司:係本公司之子公司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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