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水泥:本公司收到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裁定,聲請人以新台幣壹仟萬元為相對人供擔保後,相對人應將聲請人龍億昌砂石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之董事候選人列入候選人名單。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5-17 17:00
第二條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聲請人:龍億昌砂石股份有限公司雅寶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相對人: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
106年度全字第211號民事裁定
4.事實發生日:106/05/12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聲請人龍億昌砂石股份有限公司雅寶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共同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裁定,請求
應將聲請人龍億昌砂石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之被提名人列入
董事之候選人名單。
6.處理過程:
依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5月12日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裁定,聲請人以新台幣壹仟萬元為相對人供擔保後,相對
人106年5月2日「更正本公司審查提名之董事(獨立董事)
候選人名單資格」公告應予撤銷,應將聲請人龍億昌砂石
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之董事候選人雅寶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楊進松列入106年6月14日股東常會之董事及獨立董
事選舉候選人名單。為確保股東會董事及獨立董事選舉之
有效性,保障全體股東及公司權益,本公司已委任律師依
法就前揭裁定提起抗告。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已委任律師依法就前揭裁定提起抗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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