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6/05/102.公司名稱:樺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一○六年第二次董事會會議保留之討論事項。(2)銀行額度案。(3)對集團企業短期資金調度案。(4)修訂章程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