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汰-KY:本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終止股票櫃檯買賣案及撤銷公開發行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2款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通過(請輸入〝董事會〞或〝股東會〞):股東會
2.決議日期:106/04/28
3.董事及監察人承諾收購公司股票起始日期:NA
4.前開收購價格之計算方式:
依據終止有價證券櫃檯買賣處理程序規定,收購價格不得低於
股東會決議日或董事會決議日前一個月股票收盤價之簡單算術
平均數之孰高者,並不得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
閱財務報告之每股淨值。
目前計算出來的收購價格為每股58.27元。
5.前開收購期限:本公司股票終止櫃檯買賣之日起五十日。
6.寄發董事會或股東會開會通知日前一日止,董事及監察人之持股股數:
5,363,500股
7.前開董事及監察人之持股股數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
28.68%
8.各董事、監察人個別收購比率:
依終止有價證券櫃檯買賣處理程序規定,於董事會對本申請終止
議案提交股東會討論表示同意之本公司董事,應負連帶責任承諾
收購本公司所有已發行股份,個別收購比率為:
Grandilla Limited 18.8% 、Diamond Point Ventures Limited
40.6%、Starmount Limited40.6%。
9.停止買賣開始日期:NA
10.停止過戶期間:NA
11.最後交易日期:NA
12.到期收回基準日/終止上櫃日:NA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就本公司申請終止股票櫃檯買賣及撤銷股票公開發行事宜,授權
由本公司董事長及/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之,包括但不限於向
櫃買中心申請本公司終止上櫃並簽署及交付所有相關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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