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6/04/212.公司名稱:凌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一○六年度第一季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之二分之一。6.因應措施:將依法提交一○六年度股東常會報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