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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4/1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02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鹽埕區中正四路274號(高雄國際會議中心)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5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2)105年度營業報告。
(3)審計委員會審查105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05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案。
(3)配合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依法令規定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上櫃前
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擬請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股權利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0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02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
106年3月22日起至106年3月31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
案之股東務請於106年3月31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
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
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五福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高雄市博愛一路28
號9樓(會計部)。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二)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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