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準精密:第二次更正公告本公司106/2/23公告之事實發生日期誤植。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06/04/12
2.公司名稱:公準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修正106/02/23日公告本公司因未依規定期限申報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處罰案。事實發生日誤植為105/02/23,更正為106/02/22。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更正。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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