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鐵:公告本公司與交通部、臺灣銀行共同簽署「台灣南北高速鐵路興建營運計畫三方契約第二次增修協議書」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0款
1.契約或承諾變更日期:106/04/07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中華民國交通部及臺灣銀行(聯合授信銀行團管理銀行)
3.與公司關係:政府關係個體
4.變更之原因:
配合「台灣南北高速鐵路興建營運計畫新臺幣3,820億元聯合授信案聯合授信契約」
修訂有關調整擔保價值檢視機制,併同修訂「台灣南北高速鐵路興建營運計畫三方
契約第二次增修協議書」。
5.變更之內容:
「台灣南北高速鐵路興建營運計畫新臺幣3,820億元聯合授信案」丙、丁項授信餘額
全數清償後,擔保價值檢視機制得有條件予以取消或免適用。
6.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不利影響。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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