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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絲織:公告105年第4季關係人交易申報數與會計師核閱數差異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6/04/06

2.公司名稱:光明絲織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本公司105年第4季(10月至12月)關係人交易【銷貨】、【應收款】項目之自結申報數

與會計師核閱數差異達20%者且金額逾新台幣1仟萬元。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系統申報差異原因。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於民國10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銷售予關聯企業之銷貨額屬去料加工之銷貨

淨額為22,091仟元,予以同額沖轉營業成本(進貨);民國105年12月31日對關聯企業之

應收款為 14,171仟元,因其佔總應收款比例不具重大性,故未拉出單獨表達,而是併

於總應收款中 ,並揭露於財報附註七(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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