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6/03/292.公司名稱: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光寶科技內湖大樓29日傍晚於地下停車場發生火警,公司平日即執行消防演習和訓練,火災迅速撲滅。公司人員與財產均安,對財務業務無任何影響。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