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海運:澄清106年3月26日經濟日報報載陽明海運去年虧損18.9億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3-26 15:40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3/26
2.公司名稱:陽明海運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經濟日報報載標題『新聯盟助攻 海運雙雄拚轉盈』,內文中提及
『陽明歷經減資再增資財改瘦身後去年仍虧損18.9億元』。
7.發生緣由:經濟日報報導內之『虧損18.9億元』實為本公司105年第四季之虧損數,
本公司105年度全年淨損為14,912,059,720元。
本公司106年3月24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股利分配情形』資訊,
係根據同日董事會通過之105年度虧損撥補案數字公告。
因105年度前三季虧損數已於105年12月22日股東臨時會之『105年度前三季虧損
撥補案』認列,故本公司3月24日公告之『股利分配情形』資訊中,期初待彌補
虧損2元為已減資彌補虧損後之數字,且本期淨損1,889,022,340元並不包含
105年度前三季之虧損。
8.因應措施:為避免造成投資人疑惑,本公司將於公開資訊站上『股利分配情形』
新增補充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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